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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/10/2006
文: 小白
海關引用刑事條文打擊BT侵權行為,成為全球首個成功案例,食髓知味,與香港大學開發網上監察軟件,說是可以二十四小時追查BT,有效掃蕩這些網上族群。 小白老弟對海關部門賣力地打擊非法行為當然舉腳支持,但對於從來不是與時並進的政府部門,能否如他們誇下海口所說嚴打高科技罪行,卻有一百萬個懷疑。
BT是這個年代最流行的點對點(P2P)程式之一,因為它有快速的下載效率,而且在網絡上有無限下載交換檔案的優點,是新生代知識資源傳遞的大革命,絕不 能將之視如洪水猛獸。另外,網民的智能遠高於政府官僚,在香港架設的BT網站數目少得可憐,一來此地年輕人不少是雙失又雙K,一天二十四小時無所事事,大 都花在唱K與索K上,根本不會有閒情自製種子。
二來大部分BT網站是在境外運作,這是法律的百慕達三角,以海關根據的版權條例:「任何人沒有版權持有人的特許下,非法以貿易、業務為目的,並在任何過程中分發該版權人的作品、達到侵權人的權利。」連一個初中生也知道官大人根本拿他們沒辦法。
愚見以為,政府手上早有斬腳趾小刀一把,如禁帶攝錄器材入戲院壓制非法盜錄,雖略見笨拙,卻已顯成效。由於BT對硬盤容量要求,海關不妨將高於2GB以上 的硬盤列為非法器材,而BT重複讀寫時會對硬盤產生高溫,故有關方面亦務必立例所有電腦要安裝高溫警報器,違者送官究治,看這些網民橫行到幾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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呢位小白老兄真係值得令人同情, 白痴成咁都真係唔容易. 不過佢有一度講得好o岩, 令人無法不同意, 佢講o既o野的確係"愚見"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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