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2 November 2009

教會執事殺情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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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執事涉殺聾啞情婦
(星島)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05:30


被公認為性情溫和、樂於助人的虔誠教會執事,與同為聾啞的已婚女教友發生婚外情,女教友疑苦苦相纏要求執事離婚,執事不勝其煩下涉以刀捅殺女教友。事發三日後,執事哭著向教會牧師和盤托出殺人一事,並到警署寫下自首信。執事被控一項謀殺罪,案件昨於高院開審。

  記者:何鳳儀

  現年四十七歲的被告葉啟明,昨於高院否認一項於去年九月十三日謀殺女子吳桂芳(三十九歲)罪名。被告指自己當時精神失常,承認誤殺罪,但不獲控方接納。

  控方開案陳辭指,被告與死者年幼時相識於聾人學校,八九年在九龍城衙前圍道香港聾人基督教會相聚,被告為教會執事,而靠綜援維生的死者也熱心教會事務,二人各家室子女,但暗地裏發展親密關係。死者丈夫昨供稱,他視性情溫和的被告為普通朋友,被告曾替他修理濾水器及搬家具。

  牧師面前哭著懺悔

  死者丈夫梁偉光昨供稱,事發當日早上十一時,他帶兩名兒子到父母西區寓所,妻子原答應一同晚飯,但未有現身;晚上十時他返到沙田 新翠村新明樓寓所,赫見妻子躺於血泊中,毫無動靜,遂立即傳真通知被告、父親及教會傳道人鄺志雄,鄺趕到現場助他報警。救護員到場後證實吳已死亡,驗屍報告指死因是胸口被刀捅傷。

  控方指出,與被告相識近十年的教會牧師高偉光,於同月十六日應被告妻子通知到其寓所會面,被告一見高即哭起來懺悔,承認自己用刀捅死吳桂芳,指死者要求他離婚及娶她。被告同日到警署,在警誡下寫下:「我要自首,因我是殺吳桂芳。」被告及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他早於事發前兩日對死者動殺機,並於當日買兇刀及新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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呢條友根本就冇誠心認罪, 話自己係精神失常誤殺.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真的盖辱了神,攪婚外情已經沒有資格做執事了,還要犯上殺人之罪.

在今生不會好過,神人不容,到神審判那日必要被罰享受地獄之火,直到永永遠遠.